「護照」預約說明須知

 

1、首辦護照及遺失護照申請補發皆須本人親至本處申請。


首辦護照:首辦護照所需應備文件較繁瑣,本處可同時受理紐約州、紐澤西州、康州、賓州政府核發之出生及結婚證明驗證,請直接預約首辦護照即可。其他州之文件請申請人事先辦妥相關文件驗證後,再預約首辦護照現場辦理 (請另洽所屬駐外館處驗證,可在外交部領務局網站「領務轄區」項下查詢),避免因為文件不齊全而無法辦理,浪費您寶貴時間。


2、預約限制規定:一個預約名額限辦一位申請人的申請案,請勿同一人重複預約,佔用名額影響其他人權益。若預約已滿,亦可逕至經文處領當日號碼牌(週一至週四每日8:45開始發,當日各類申請案共25個號碼,數量有限請提早前來),請參閱https://www.taiwanembassy.org/usnyc/post/12698.html


3、 如果您希望採用郵寄辦理. 請參考本處網站有關郵寄辦理相關應備文件規定 https://www.taiwanembassy.org/usnyc/cat/15.html, 確定所有文件正確再寄到本處 (地址:1 E 42nd Street, New York, NY 10017 -領務組收)。


4、本處領務櫃檯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四09:00-13:00,週五為文件製作時段,不受理案件。


5、案件處理時間:因應實際作業調整,自應備文件皆送達本處或補件完畢翌日起,「晶片護照」約7週、「無晶片護照」(效期1年)約2週、「入國證明書」約3至5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