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文件證明」預約說明須知

 

預約限制規定:每位申請人最多只能預約3項(例: 同時申請護照與驗證授權書即為2個項目;同時申請護照及驗證出生紙、結婚證書則為3個項目、同時申請驗證出生紙、疫苗卡、結婚證書及同意書則為4項,已超過限制預約數量,建議由當事人例如父母分別提出申請。)(請勿同一人重複預約,佔用名額影響其他人權益)。


提醒無行為能力者、無法回答領事提問問題者、意識不清者,本處歉難受理需當事人本人親自簽字之文書驗證申請。


提醒申請在學證明或學歷驗證者,請先向學校申請直接寄文憑或成績單至本處,再提出申請案,以免學校寄達時間太晚延誤驗證作業。另請於申請表上註明學校郵寄本處(紙本或電郵)之時間,以利本處查收續辦驗證。


如果您希望採用郵寄辦理. 請參考本處網站有關郵寄辦理相關應備文件規定, 確定所有文件正確再寄到本處 (地址:3731 Wilshire Blvd, Suite700, Los Angeles , CA90010 領務組收),同時為加速處理您的郵件並便於日後查詢申辦進度,請先至本處領務預約系統登錄郵寄資料,填妥完畢印出條碼,隨申請表及應備文件寄來本處。